近日,厦门高速执法支队联合高速公路产权单位在开展冬季路域环境常态化巡查时发现,甬莞高速南坑2号桥桥下空间被附近村民擅自占用,违规搭建了简易鸡鸭养殖棚,并堆放有篷布、废弃化肥袋等多种易燃杂物。当前正值冬季风干物燥时节,此类堆积物极易引发火灾,对桥梁结构及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构成威胁。
发现隐患后,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前往所属的莲花镇澳溪村开展走访、调查。通过村委会的协助,执法人员成功查找到涉事村民,并联合上门进行面对面沟通。执法人员耐心向其阐释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关于禁止占用桥下空间等规定,并重点强调了违规堆放易燃杂物所潜藏的极大火灾风险及可能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执法人员的劝说及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与危险性,表示将主动配合整改,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转移家禽,为后续清理做好准备。
12月24日上午,当事人开始自行拆除违章搭盖,执法人员与产权单位养护人员一同配合进行清理。经过一上午的联合处置,累计清理违规占用面积约50平方米,违章构筑物与堆放杂物均被清除完毕,桥下空间恢复整洁、安全原貌。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程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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