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驾驶人林某驾驶闽F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厦蓉高速厦门辖区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4万余元的路产损坏。事故发生后,该车所属运输公司向经办执法人员道出了两难困境:车辆系贷款购置,每月需承担高额按揭还款,加之公司经营困难,根本无力垫付这笔路产赔(补)偿费用。
了解情况后,经办执法人员秉持“执法为民”理念,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协助运输公司与所投保的平安产险厦门分公司进行多轮沟通协商,希望能推动保险公司先行支付,缓解运输公司的资金压力。然而,受限于当时保险理赔的固有流程与严格要求,难以突破“垫资理赔”的传统模式,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的诉求始终无法达成,案件理赔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僵局,这一拖便是一年多。
时隔一年多,随着省交通运输厅重点民生服务措施、即“福路无忧—路产快处直赔”机制的全面施行,这起积压已久的路产理赔旧案终于迎来了转机。针对运输公司的实际经营困难,经办执法人员积极对接保险公司,面对该机制仅适用于建立后发生路损事故的总体原则,保险公司全力打破时间壁垒、消除条件限制,共同探索可行路径,寻求推动机制溯及既往的办法。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协同配合,保险公司最终同意对该案进行特事特办,纳入直赔范围;随后,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远程指导该运输公司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最终由保险公司直接缴纳了2.4万余元的路产赔(补)偿费。
至此,这起积压一年多的路损赔偿案件圆满办结,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在推进路产损坏赔(补)偿案件追缴工作的同时,也通过积极主动作为,践行便民服务理念,扩大“福路无忧—路产快处直赔”机制的惠民覆盖面,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减轻其经济压力,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践行“免垫付、直赔付”精神,彰显政策温度与执行灵活性。(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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